关于申报202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江翰博
摄影:
编辑日期:2026-01-30
来源: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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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2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的通知》(浙卫办科教发函〔2026〕2 号,附件1)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网址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s://cmegsb.cma.org.cn/),账号共用,不允许修改。
二、征集内容
(一)公需科目。涵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职业道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基本知识,以及需重点强化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医学人文与医患沟通等职业素养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 公共卫生干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教育。
(二)专业科目。包含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医学科技创新前沿知识,具体涉及本学科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边缘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新进展、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填补国内空白且具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方法等。
(三)其他有助于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素质的内容,如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以及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类奖项且对专业知识技能提升有帮助的项目等。
(四)无主题授课内容或无实质性专业内容的学术年会申报材料中与授课培训无关的工作会议部分,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内容。
三、推荐数量
采取限额推荐方式。根据浙卫办科教发函〔2024〕15 号文件第三条内容规定:各地市、省直单位可推荐名额根据202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确定。
四、申报时间、方法
申报时间:系统开放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我院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日12时,超期不予受理。
申报方法:申报人下载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收集表(附件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附件3)完成填报并发送至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邮箱(edu@wzhospital.cn)。其中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收集表须于1月30日前提交,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须于2月2日12时前提交。
经我院形式审查通过后登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
五、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内在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应在主办项目所属学科领域具备较高学术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与良好职业道德,在全国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申报内容应与其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相符且必须参与授课,近三年国家、省级继教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评审依据之一。每人限报1项。
2. 我院授课教师在项目师资占比应不低于50%,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学时。项目申报内容中授课教师、授课题目及内容等尽量与执行时一致。
3. 项目内容须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根据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合理设计。注重发挥项目示范和引领作用,注重全国范围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面向全国招收的学员占比不低于10%,加大对外省学员和基层学员的 招收支持力度。
4. 须坚持公益性原则,遵守医疗卫生行业学术会议活动管理的相关要求。
5. 申报前请联系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江翰博(663709)审核资质,再行申报。
6. 项目获批后如无法执行将影响次年申报,请在申报前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
附件1: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2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的通知.pdf
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