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温州医科大学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尚琳姣
摄影:
编辑日期:2026-07-09
来源: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
浏览数:186
各位导师和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精神,坚持“四为”方针,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发挥优秀成果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2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本次评选结果将作为推荐参评2026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的核心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分两类申报:
1.学术学位获得者:参评优秀学位论文。
2.专业学位获得者:可选择参评优秀学位论文或优秀实践成果。
(二)评选名额
1.博士:评选比例约为评选年度我校博士学位授予总数的4%。
2.硕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评选比例分别约为评选年度对应类型学位授予总数的2%。
二、评选标准
(一)博士参评标准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选题立足学科前沿或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紧扣国家重大发展需求,具有重要理论或现实意义。
(2)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具备创新性,达到同类学科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备良好社会效益与应用前景。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表述准确。
2.优秀博士实践成果
(1)突出创新质量与实际贡献,兼顾成果的前沿性、创新性与应用性。
(2)依托重大/重点项目,具备明确行业技术背景,紧密对接行业关键技术攻关、企业技术升级与产业发展需求
(3)成果展示清晰易懂;总结报告对行业技术需求与发展趋势梳理全面深刻;经行业企业专家鉴定评审结果为优秀。
3.不予参评情形
(1)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成果
(二)硕士参评标准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选题立足学科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较强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
(2)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具备一定创新性。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表述准确。
2.优秀硕士实践成果
(1)选题源于专业实践领域,聚焦行业、企业核心问题,具有明确实践导向。
(2)体现学生系统的专业知识储备与实践技能,具备良好社会效益与应用前景。
(3)成果展示清晰易懂;总结报告对行业技术需求与发展趋势梳理全面深刻;经行业企业专家鉴定评审结果为优秀。
3.不予参评情形
(1)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成果
(三)其他说明
1.代表性成果要求
限填所有各年度作者攻读期间获得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可填学术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奖励、展演、社会评价等,但总数不得超过5项,且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或审批的。在规定时间内已录用而未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受理而未审批的专利和已公示而无批文的奖励等成果,以及在规定时间外获得的成果一律不计入。
2.署名要求
学术论文一般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且第一通讯作者单位为温州医科大学,具体参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计分细则执行。
3.学术监督要求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参评成果存在学术失范问题,可向研究生院书面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已获评的撤销称号。举报者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三、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明细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
材料类型 | 具体要求 |
纸质材料(培养单位留存) |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全文1份 2.作者简况表1份 3.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校级评选阶段无需盖章) 4.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汇总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按填报顺序排列) |
报送纸质材料 |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初选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
电子材料 | 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 |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
材料类型 | 具体要求 |
纸质材料(培养单位留存) |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全文1份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校级评选阶段无需盖章)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汇总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按填报顺序排列) |
报送纸质材料 |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初选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
电子材料 | 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 |
(二)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通用要求
1.SCI收录论文: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以及SCI收录证明(证明需包含入藏号、他引次数、近五年平均SCI影响因子、影响因子、中国科学院期刊分区),浙江大学最新版“TOP期刊目录”刊物:需额外提供收录证明。
2.公开出版专著:仅需提供封面、版权页复印件
3.科技奖励、专利:仅需提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电子材料命名与整理规则
1.单份材料命名
材料类型 | 博士命名格式 | 硕士命名格式 |
学位论文 | 优博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LW.pdf | 优硕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LW.pdf |
简况表 | 优博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JKB.pdf | / |
推荐表 | 优博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TJB.pdf | 优硕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TJB.pdf |
其他材料(推荐表+证明材料合成PDF后打包) | 优博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QT.zip | 优硕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QT.zip |
2.文件夹整理要求
(1)每位申请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命名格式:优博/优硕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培养单位
(2)硕士材料须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设文件夹
(3)所有学生材料按初选汇总表排序,最终汇总文件夹命名:培养单位_优博、培养单位_优硕(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统一压缩为zip格式。
(四)报送要求
1.汇总表格:各单位审核材料无误后,填写对应汇总表,与学生电子材料一并报送。
博士:《温州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初选汇总表》《各培养单位推荐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各培养单位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
硕士:《温州医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型)初选汇总表》《温州医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专业型)初选汇总表》《各培养单位推荐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各培养单位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
2.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8月10日前,将全套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31723950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校级优博/硕+姓名。纸质材料交到新院1号门诊楼4C11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办公室。
注意事项:所有附件表格须逐项填写完整,严禁空项。参评材料由学院统一审核汇总后报送学校。
3.联系人:尚琳姣,685665/0577-55578060。
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