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教育工会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薛纪雷
摄影:
编辑日期:2026-09-29
来源:工会
浏览数:183
为深化省教育工会直属高校创新工作室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教育工会第九批劳模创新工作室、第四批名师创新工作室、第二批名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拟支持建设“浙江省教育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浙江省教育工会名师创新工作室”各3家,“浙江省教育工会名匠创新工作室”5家。推荐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好中选优、优中选特予以审定。
二、推荐条件
1.劳模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
(1)申报的劳模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需符合《浙江省教育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和条件;
(2)申报的劳模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需由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领衔且工作成效显著;
(3)对支持建设的“浙江省教育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由省教育工会一次性给予每家1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
2.名师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
(1)申报的名师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需由“最美教师”及高校青教赛获奖者等荣誉获得者领衔且有一定工作基础,由各单位择优推选;
(2)申报的名师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需具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固定场地、必要经费、办公设施和硬件设备,有健全的工作制度,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在带动本单位的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和教职工技能素质提升等方面作用明显,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对支持建设的“浙江省教育工会名师创新工作室”,由省教育工会一次性给予每家3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
3.名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
(1)申报的名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需由“浙江工匠”“浙教工匠”等荣誉获得者领衔且有一定工作基础,由各单位择优推选;
(2)申报的名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需具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固定场地、必要经费、办公设施和硬件设备,有健全的工作制度,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在带动本单位的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和教职工技能素质提升等方面作用明显,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对支持建设的“浙江省教育工会名匠创新工作室”,由省教育工会一次性给予每家3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
三、推荐要求
申报单位需提交《浙江省教育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表》(附件2)、《浙江省教育工会名师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表》(附件3)、《浙江省教育工会名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表》(附件4),于2026年10月16日【周五】早上8点前将纸质和电子表格报送至工会1-4B09,纸质件请加盖公章。
联系人:程璇660850,电子邮箱:wyyygh@wzhospital.cn
1.浙江省教育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管理办法
2.浙江省教育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表
3.浙江省教育工会名师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表
4.浙江省教育工会名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表
院工会
2026年9月28日
附件2:浙江省教育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表.docx
附件3:浙江省教育工会名师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表.docx
附件4:浙江省教育工会名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