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报2020剩余年休假在2021年第一季度使用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年休假的通知精神,医院鼓励职工当年内安排年休假,但确因工作需要,2020年12月31日前无法安排年休假的,可以将2020年剩余年休假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使用,若2021年第一季度无法安排的,原则上预报天数将过期作废。请各位职工将需要在2020年12月预报的2020年剩余年休假天数报科室考勤员,由考勤员通过OA系统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预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考勤员提交2020年12月考勤数据之前,务必先预报本科室职工年休假天数,否则考勤无法正常提交。预报流程为: OA系统―>网页排班管理―>年休假预报(如无需预报,请将预报天数设置为0)。
另外,职工在2021年第一季度使用本次预报的年休假天数时,请考勤员务必将相应日期的排班设置为“补休”,并在“备注”栏中说明“某年某月某日补休实际为使用2020年预报年休假天数”,不能将排班设置为“年休”,以免重复统计职工的年休假天数。
如有疑问请咨询:汪智慧669409
组织人事处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