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我院2021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星期五)至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
2月11日(星期四,除夕)至17日(星期三,正月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
2月7日(星期日)上班,补2月16日(星期二)的班;2月20日(星期六)上班,补2月17日(星期三)的班。
三、清明节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
5月1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
4月25日(星期日)上班,补5月4日(星期二)的班,5月8日(星期六)上班,补5月5日(星期三)的班。
五、端午节
6月12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
9月19日(星期日)至2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9月18日(星期六)上班,补9月20日(星期一)的班。
七、国庆节
10月1日(星期五)至7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6日(星期日)上班,补10月6日(星期三)的班;10月9日(星期六)上班,补10月7日(星期四)的班。
节假日期间,各科室、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病人安全和生产安全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综合办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