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由专业基地层面组织的2020年度“住院医师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专业基地教学秘书、分管教育处的科副主任、2018-2019级规培学员(特殊情况:2015-2017级少数延期学员也纳入):
省卫健委规定的“关于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由教育处、各专业基地层面共同组织完成。教育处负责基本理论知识考试(30分)、实践技能考试(40分)中便于在“临床技能中心”组织的部分。
各专业基地层面负责医德医风、病历书写(10分)、临床思维能力考核(20分)、体格检查、部分实践技能(教育处没法操作、只能由专业基地组织的项目,详见附件)等考核。
[考核对象]
1.核定培训年限为3年的规培学员参加第一次年度考核和第二次年度考核;
2.核定培训年限为2年的规培学员参加第二次年度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
由各专业基地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各专业基地尽量提前将组织考核的时间、地点通知教育处到场,联系人吴红红642788、林婉如669325),省卫健委要求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并将考核现场拍照发到bjc2020@tom.com。
[备注]
1.“考官津贴”按实际情况发放,请上交考试记录及参与的考官名单、考试时长;
2.提醒:部分专业基地,包括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皮肤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放射肿瘤科、骨科、神经外科等培训学科的考生:第二次年度考的实践技能考试(除急救基本技能外)由专业基地负责;
口腔科考生:由于考纲不同,除急救基本技能外的实践技能考试均由专业基地组织。
3.考核组考官:原则上9名考生以下的考核组配2名考官+1名秘书(但考生2-6名,可配1名考官+1名秘书;考生1名,仅配1名考官)。若考生10名以上建议分为两组(考生20名以上建议拆分)。
4.《年度考核成绩汇总表》需填,其中“实践技能考试”由科室组织的由科室填,由医院组织的由医院填。“基本理论知识考试、年度考核结论”由医院负责填写。
[解释说明]
一、关于培训年限
1.培训年限为3年的规培学员:进院的第1年末,启用“第一次年度考核”方案;进院的第2年末,启用“第二次年度考核”方案;进院的第3年末,参加结业考核;
2.培训年限为2年的规培学员:进院的第1年末,启用“第二次年度考核”方案;进院的第2年末,参加结业考核。
二、关于病历书写部分:
每位考生上交1份手写病历(包括入院记录、首次病程录、病程记录及出院记录),由考核组指定某位考官评分。
三、关于临床思维能力考核部分:
建议考核形式:面试(每考生约10分钟)。比如由考核组准备某份典型病例(考官可向考生提供相关必要信息)。
附件: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大纲、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名单、评分表
教育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