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





2021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目标,突出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防治、疾病康复中的优势,研究解决中医药热点难点问题,申报要求突出优势,问题导向,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2021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主要包括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重点研究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一)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
见附件1。
(二)重点研究项目
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研究解决中医药关键问题,促进中医药临床学术发展和产业提质增效,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追踪国内外研究前沿,预期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1.影响和制约我省中医药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相关政策研究;
2.疑难疾病和慢性病的中医药临床诊治优化方案的应用研究;
3.浙产中药材品质、道地药材资源综合利用及评价技术研究;
4.名医名方和专病专方开发研究;
5.中医药发展评价体系研究。
资助强度为15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须附查新报告。
(二)科研基金项目
要求具有实质性中医药研究内容,选题新颖、方案可行、贴近中医药临床,预期成果达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分立项资助(A类)和立项不资助(B类)两类。主要资助:
1.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诊治、康复临床实用技术和方法研究;
2.中医“治未病”、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研究;
3.浙派中医学术源流、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应用及创新。
4.本省名老中医经验方作用机制研究;
5.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育研究;
A类项目资助3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B类项目经费自筹,申请单位应不少于3万元配套。
(三)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骨干。项目选题除具备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外,应体现人才培养特性,需具备较好工作基础。
资助强度为3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须为本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鼓励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研究。企业申请项目经费自筹。项目申请单位承担能为完成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
(二)项目申请人须为我省上述机构在职人员。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下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业绩,并能有不少于30%的工作时间用于本项目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每人只能申报1项,参加不能超过2项。
(三)项目申请涉及人体研究须符合伦理规范并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动物的研究须符合实验动物相关规定。与人体相关的研究,比如涉及人体血液(含废弃血)、组织标本等,请于2020年7月16日前填写伦理审查预审申请材料电子版(见附件5)发送至医务处邮箱 wyyylunli01@163.com (填写完整,无需签字),邮件主题请填写:“省中医药科技项目:项目申报人姓名+科室+项目名称” (需与申请表上一致)。联系人:王?h月,688798。
需要开具实验动物证明的项目,请于上午9-11点,13:30-16:00(2020年7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实验动物中心(茶山校区求真楼B201)。具体提交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的封面(含研究题目)、参与成员页、课题组实验动物合格培训证书(或复印件)。联系人:朱加银,联系电话:86689908,邮箱:82309149@qq.com
(四)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1.缺少中医药理论指导或缺乏中医药研究内容;
2.申请人以往有不良记录(承担省中医药科技计划未经审批逾期不验收、近2年有撤题、近1年有结题);
3.申请主要内容超出申报指南以外或已获其它项目资助;
4.承担省中医药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
5.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6.不能落实配套经费。
三、申报程序
(一)重点研究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请通过浙江中医药网,登陆浙江省中医药科教信息系统(http://zgj.zcmu.edu.cn)申请项目,不需提交纸质申请书。申请人在“我的科研项目”模块中在线逐项填报,并上传研究正文报告,其中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涉及动物的研究须提供动物资格证明,重点项目须上传查新报告。请各项目申报负责人于7月22日(16:00点)前在系统里提交申请。
(二)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实行纸质申报,申请人应填写《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5份,支撑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1份),各项目申报人请在7月22日(16:00前)报送新院科技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mc2@wzu.edu.cn 。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项目申报不收取评审费。
(二)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适宜技术培育)正文提纲(见附件3)可在浙江中医药网下载。
(三)联系人:翁明昶,55578055。
(四)配套经费说明: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承担单位对资助经费项目以1:1予以配套,对自筹经费项目要求以3万元予以配套。但由于我院对市厅级资助经费项目配套比例为1:0.4,自筹经费项目配套0.45万元,故此,对于未达到配套要求部分,须申请人自行解决配套经费的问题(从个人账户或学科经费中划拨建账,或自缴现金的方式),请各项目申报人填写“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经费承诺书”上交我院科技处(见附件4)。
附件:1.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申报书
3.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研究正文提纲(重点研究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适宜技术培育项目)
4、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经费承诺书
5、医学临床科研项目及伦理审查申请表 (临床研究)
学科规划与科技处
2020年7月1 日
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研究正文提纲(重点研究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适宜技术培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