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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上半年地市级科技项目到期验收的通知

作者: 摄影: 编辑日期:2020-05-13 来源:科教科 浏览数:6577

  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7)》、《关于启用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新系统的通知》(浙卫科教便函〔2012〕32号)、《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温市科发〔2017〕59号)的规定,为做好此类科技计划项目到期验收(结题)的工作,现对部分到期项目进行预警如下:

  1.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
  项目负责人请登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ky.zjedu.gov.cn/)填写结题报告,并请于2020年5月22日前上交纸质版结题报告和附件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含任务书或申请书、工作总结、技术总结、论文成果及收录证明等)一式一份到我院科教处,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到期项目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2013-2016年的项目本次未申请结题或申请不通过的将被统一清理。

  2. 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基础性科研计划等项目 
  项目负责人请通过科技大脑系统申请验收,网址:http://kjzj.wzkj.gov.cn:5188/),本次到期项目具体清单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表、项目验收经费使用决算表需盖章后扫描上传。
  合同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的项目和申请6月30日前完成验收的项目(有职称晋升需求)请在2020年5月25日前提交验收申请。合同到期日在2020年6月30日的项目若有延期需求,请在6月30日前在线提交,过期只能申请验收。
  特别提示:已逾期项目的验收方式详见2月29日《关于做好温州市科技局逾期未验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3.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一般项目  
  项目负责人需登陆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全程管理系统(网址:http://kj.zjwst.gov.cn/)提交验收申请。验收率仍低于90% 的单位请抓紧推进该项工作(验收系统可查相关验收率和排名情况)。本次到期项目具体清单和要求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1)请尽早网络提交,省卫健委每月末才集中审核一次,整个流程一般耗时1-3个月。(2)省部共建和平台项目必须会议验收。(3)专家选择:人数不少于5人,以省级专家和正高职称为主,应回避本单位专家。(4)应当在项目到期前提交延期申请,或到期后一年内完成验收流程,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 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整改完善后可以继续提交验收申请。(5)本次卫健委项目已经可以正常进行终止申请(建议做不下去的项目尽早申请终止清理掉)。

  4. 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负责人需登陆浙江省中医药科教信息系统(网址:https://zgj.zcmu.edu.cn/)验收申请。请于2020年5月25日前提交,并通过系统打印的纸质版验收申请和附件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含任务书或申请书、工作总结、技术总结、论文成果及收录证明等)一式两份到我院科教处。本次到期项目具体清单和要求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1)中管局收到纸质材料后才会审核网络申请,指定验收专家后才能进行通讯评审;(2)系统单月开放、双月审核;(3)逾期两年以上项目只能提请结题。

  其他注意事项:
  项目验收(结题)相关表格模板可在我院员工版-科教处网站-科研管理中查找下载。

  科教处联系人:翁明昶,558565 

                 科教处
                   2020.5.13

附件:地市级各类到期项目清单(供参考)

附件1.地市级各类到期项目清单(供参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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