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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温州医科大学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编辑日期:2020-04-13 来源:学院办 浏览数:7016

各系、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及《温州医科大学关于推进教育国际化的若干意见》(温医大教〔2014〕39号)精神,践行学校国际化办学理念,鼓励教师掌握国外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最新课程内容,提高学生获取国外先进科技成就的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国际化视野,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双语教学的若干意见》(温医大教〔2014〕86号)规定,现就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申报,通知如下:
    一、课程要求
   (一)双语课程的认定标准: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年度高等教育国际化年报统计表相关文件的规定。
    1.“双语课程Ⅰ”的认定标准为使用的教学参考书(学生必读)中50%为外文教材(含非正式出版的外文讲义),教师在课堂上部分使用外语讲授(30%),课件中使用双语。
    2.“双语课程Ⅱ”的认定标准为使用的教学参考书(学生必读)中50%为外文教材(含非正式出版的外文讲义),教师在课堂上部分使用外语讲授(50%),教学课件中除必要的中文注释外全部由外文表述,课程考核试卷外文试题比例占50%以上。
   (二)双语教学课程原则上为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传授专业知识、提升专业外语水平。不能将双语课程作为专业外语课或翻译课讲授。
   (三)思想政治课、体育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实施双语教学。
    二、师资要求
   (一)担任双语教学的任课教师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专业基础扎实,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承担过该课程教学任务两轮及以上。
    3.熟练阅读外文版教材,准确理解教材中的知识内容。
    4.较强外语应用能力,口语表达流利。
   (二)学校对在以英语为主要语言的国家不少于1年的学习或进修经历的专任教师,鼓励开展双语教学,并予以优先安排。
    三、教材选用
    1.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应合理选用外文高质量原版教材、国家级出版社发行的影印版教材,并辅以中文教材作参考资料。教材内容应涵盖双语课程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课程所在学院已组织本学科领域的相关专家,对国外原版教材的思想性、版权以及双语教学课程适用性进行全面审核,做出审定意见。
    3.在使用外文教材过程中,应当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建设要求
    1.对已有毕业生的专业,双语教学课程比例应达到该专业课总数的20%以上。
    2.所有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开设双语教学课程比例须达到本专业全部课程总数的20%以上。此指标将纳入专业建设年度考核指标。
    五、激励机制
    1.凡是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学校按照2倍课时标准发放课酬。
    2.学校将积极鼓励建设基于在线开放课程的混合式双语教学课程,对应用效果良好的混合式双语教学课程,将优先列为校级一流课程。
    六、申报程序
    1.学院负责所辖专业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双语教学试讲,组建专家组对试讲情况进行评价,对教材、教案和课件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教师是否有能力实施双语教学、课程是否适合进行双语教学、教材的选用是否适当、课程教学目标是否明确、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是否能满足教学要求等。
    2.学院将《温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附件1),《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双语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及英文教学大纲、教案、教材以及审定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审批者,不认定其课程为双语课程。
    3.为了保障双语教学质量,双语课程原则上每学期均需审定一次,已开设的双语课程须经学院审核、推荐,填写汇总表报备教务处方可继续开设。
   4.学校、学院教学督导对双语教学课程进行督查,考核其授课质量。对于教学质量较差的双语课程,予以限期整改,如仍不符合要求,则任课教师三年内不得再担任双语教学工作。
    七、申请时间
    1.请系、教研室认真开展双语课程申报与审定工作,并于2020年4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1份交至1-4C09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531340930@qq.com。
    2.教务处联系人:张立康、潘苏伟,联系电话:0577-86699105,办公地址:同心楼218室。
      学院联系人:黄洁 66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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