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浙宣干〔2020〕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首批浙江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长远发展和后继有人的重大战略,发现选拔一批40周岁以下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青年人才,进行重点支持、跟踪培养、大胆使用、严格管理,使之成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的后备军,推动现有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形成科学合理的宣传文化人才梯队。
二、推荐范围
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理论研究、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出版传媒、创作表演、经营管理、专门技术、国际传播、网络传播等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可作为推荐人选。重点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注重选拔培养适应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精尖缺”人才,加大对新媒体新业态人才、新的文艺群体人才、民营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人才等的选拔培养力度。党政领导干部从严掌握,公务员和省管干部不列入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主要分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文化经营管理、国际传播、文化专门技术等7个类别。各类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理论人才。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社会科学院(所)、社科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高端智库以及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员。
2.新闻人才。主要包括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所属新闻网站、“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机构,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工作的人员。
3.出版人才。主要包括出版传媒集团、图书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出版物印刷发行单位、版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其他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复制、发行、版权等工作的人员。
4.文艺人才。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文物商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电视剧制作发行单位)、电影创作生产单位(电影厂)、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电影公司、电影院、院线公司),以及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生产表演、理论评论、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等工作的人员。
5.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主要包括文化企事业单位中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人员。一般从省属文化集团及重点文化企业中的经营管理者中择优遴选。
6.国际传播人才。主要包括在讲好中国故事、浙江故事,对外宣介中国、宣介浙江,拓展对外传播事业、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开展国际传播政策理论研究和对外话语体系研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一般从讲好中国故事“五支队伍”中的国际新闻评论员队伍、专家学者队伍、文化交流使者队伍中遴选。
7.文化专门技术人才。主要包括在全省文化领域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媒体融合等领域的技术开发、服务、保障等人员,特别是新技术应用推广负责人、文化领域核心技术主要研发人员、技术管理负责人、新媒体技术开发运用人员等。
三、推荐名额
今年全省首批计划选拔培养40名。省社科联分配给温州医科大学的推荐名额为2名,我院限推荐1名。
四、选拔条件
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应具有中国国籍,一般应全职在省内或本省派出机构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
4.年龄要求为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对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和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报请省委宣传部批准后可破格纳入推荐范围。
五、其他说明
1.注重推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家型编辑记者主持人、对外翻译、国际传播、全媒体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
2.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省特级专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的不再重复申报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3.各部门、单位应加大之江青年学者的推荐力度,特别是入选“之江青年行动计划”以来积极参加之江青年活动,获得较快成长的青年学者。
六、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人选信息汇总表、相关业务成果和其他材料,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暂不装订,先用长尾夹固定)。
1.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按照填写要求认真填写人才推荐表和人选信息汇总表。
2.相关业务成果。推荐人选须报送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1―2件(如专著、论文、出版物、新闻作品、文艺作品、经营业绩等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
3.其他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和有关荣誉的证明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等。
请申报人于3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院组织人事处1-4A03,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yyyrcs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陆翔558522 董晓558529
附件: 1、浙江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推荐表
2、浙江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