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统计参加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情况的通知





根据财社[2020]2号、浙财社〔2020〕6号、浙财社〔2020〕7号文件及相关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内,我院需按规定统计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现请各科室(部门)统计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情况及汇总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从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1月23日开始登记,至响应终止之间的响应期内。
二、人员范围及岗位档次:根据财社?2020?2号文件规定,岗位分为一类一档和一类二档,一类一档是指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以及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一类二档指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三、当日累计工作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在4小时及以下,按半天计算。
四、请各科室(部门)安排专人按日登记工作台账(附件1),疫情防治工作结束后提交工作台账(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至组织人事处,其中各病区护理人员统一汇报至护理部。汇总表要求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wyyyrcsb@163.com。
五、在登记工作台账时,如因工作冲突无法签字的,可改日补签。
六、各科室(部门)考勤员须如实统计一线工作人员名单,请科室负责人严格确认审核,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处将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董晓652730、陈秀弟663772、谢赛英666850)
附件1:科室(部门)工作台账
附件2:科室(部门)工作台帐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