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接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年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按照【 温继委发(2019)09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202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技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岗)工作人员,应在该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并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3、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及主办单位须一致。 项目负责人授课时数不少于总课时数的10%。
4、项目师资要求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师资总数的50%。申报单位授课师资一般应占授课师资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申报单位的师资授课时数应占总学时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5、学分授予按3学时授予1学分(1学时为40分钟)核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高不超过3.5学分。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学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6、同一继教项目可以同时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但该项目一旦国家级或省级入选,市级即不入选。
7、申报项目拟招生人数应提前做好计划,项目举办时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20%,教学对象须符合申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8、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计划多期举办的项目须在申报时按计划填写,未经申报的项目不允许多期举办。
9、严禁项目混办。同期举办项目(含国家级、省级项目)不得重复授分。举办项目的单位要明确继教项目的意义和目的,杜绝继教项目演变为院内培训。要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外单位招收学员数不低于总学员数的1/2。如特殊情况导致本单位学员多于外单位学员,请提供纸质情况说明。继教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次年新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的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初评后推荐至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时进行,缺一不可。申报人的账户由单位管理员创建,与省级继教项目申报系统账户无关。项目负责人将“市级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发至科教处(E-mail:wyyykjk@126.com),科教处将向项目负责人发送用户名和密码。填写时请阅读“市级项目申报操作注意事项”(附件2.),忽略系统里的“填表说明”(此“说明”仅用于申报省级继教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3日前完成网络提交。
2、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后,经科教处审核,再网络上纸质打印,打印后由项目负责人在第3页《继续医学负责人教育项目廉洁承诺书》完成本人签名。纸质申报表于2020年1月3日前交至科教处。
三、联系方式
市继教办联系人陈筱好 徐茜茜 联系电话:0577-88813564
我院联系人:夏苗苗 联系电话:55578670
附件:1. 市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 市级项目申报操作注意事项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