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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面修复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内部基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 摄影: 编辑日期:2023-08-01 来源:医务处 浏览数:2079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创面修复科于2023年获批立项。为推动专科发展,提高专科内部人员积极性,特面向重点专科内部人员(各亚专业方向领域)开放基金申请。本次内部基金仅受理创面修复学领域的项目申请。
    一、研究方向和资助范围
    内部基金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强调研究内容的创新和特色,优先资助与重点专科当前研究方向互补性强、支撑作用突出的研究。本次基金主要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创面修复相关领域的基础或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研究;
    2.创面修复相关领域的临床研究。
    二、申报类型
    内部基金包括青年培育、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项目三类。
    (一)“青年培育”项目(6-8项):每项10万元,研究期限3年,经费分两期拨付,首期拨付5万元,中期汇报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1.申报条件
    ①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德高尚,潜心研究,治学严谨,敬业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②年龄35周岁(含)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申报人员须与相关的基础研究人员联合申报,以确保研究顺利开展。
    ④验收条件:中期验收(立项后2年)需通过汇报考核,结题需成功立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发表SCI论文或高质量中文期刊论文1篇,如期满验收不合格,回收剩余科研经费。
    (二)“基础研究”项目(2-4项):每项60万元,研究期限3年,经费分两期拨付,首期拨付30万元,中期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1.申报条件
    ①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德高尚,潜心研究,治学严谨,敬业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②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③申报人员须与相关的基础研究人员联合申报,以确保研究顺利开展。
    ④验收条件:中期验收(立项后2年)需发表中科院2区及以上论文1篇,结题需成功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发表中科院2区论文2篇,或中科院1区论文1篇,如期满验收不合格,回收剩余科研经费。
    (三)“临床研究”项目(8-10项):每项10-50万元。根据项目中标经费额度结合实际进展分期拨付,首期拨付总经费的50%,用于启动资金或受试者免费检查系统录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经费,具体可参照我院现行《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横向科研签订合同的相关规定。
    1.申报条件
    ①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德高尚,潜心研究,治学严谨,敬业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具备组织协调临床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
    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
    ③申报人员有临床研究的基础,具备开展临床研究的相关资质(GCP培训合格证书)。
    ④临床研究项目可以为多中心或单中心临床研究项目。
    ⑤若为多中心的临床研究项目,申报者须具备组织协调多中心的临床研究能力。
    ⑥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须严格执行《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⑦验收条件:
    a、50万的项目:发表中科院1区临床研究相关论文1篇,并完成以下指标中的1项:牵头撰写临床指南1项或发布共识1项,或主持成功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到账100万及以上临床研究项目;(计划资助2项)
    b、20万项目:发表中科院2区及以上临床研究相关论文1篇,并完成以下指标中的1项:参与撰写临床指南1项或发布共识1项,或主持成功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到账50万及以上临床研究项目;(计划资助3项)
    c、10万项目:发表中科院2区及以上临床研究相关论文1篇,并完成以下指标中的1项:参与撰写临床指南1项或发布共识1项,或主持成功立项省部级课题1项,或到账20万及以上临床研究项目;(立项5项)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应为创面修复学科或者相关学科正式编制人员,对接基础研究人员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及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2.申请的课题应与创面修复相关的研究领域相关,并有明确的创新性、重要的学术意义及应用前景,有切实可行的技术线路和研究能力;
    3.申请者不能同时主持同类研究项目中两项(及以上)的专科内部课题;不能将已成功立项的纵向课题或横向课题进行重复申报;
    4.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所有。申请者公开发表的论文要署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创面修复科),英文署名National Key Clinical Specialty(Wound Healing),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
    四、申报、评审程序及项目管理
    (一)申报
    1.申请者下载专科内部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按规定格式填写,将申请书打印,一式一份,签名后交至医务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2.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
    1.医院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的课题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提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创面修复科)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如申报项目数超过该类别的限定总数,则根据评审结果从高到底排序,资助限定总数的项目。如申报项目未超过该类别的限定总数,则由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和项目情况讨论决定,择优资助。
    3.临床研究项目须先按医院《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经科学性审查和伦理审核后方可提交评审,评审结果提交领导小组进行讨论,择优资助。
    (三)项目管理
    1.项目批准立项后,申请人必须提交承诺书在医务处备案,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
    2.内部基金经费使用参照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临床研究项目合同中经费设立须参照《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领导小组和医务处将对基金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管。各项目中期验收由领导小组组织审核,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4.如发现资助课题研究中断无法进行或未按要求使用课题经费等情况,经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暂停或取消经费使用。
    5.临床研究项目方案变更或主要研究者变更需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如方案变更导致研究方向背离本重点专科或研究者变更为非创面修复科(各亚专业方向领域)正式编制人员,必须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是否继续资助。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方案或主要研究者,伦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有权终止项目资助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6.课题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课题总结报告(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论文、发明专利、实验原始数据等),由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按合同指标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方可结题。结题总结和验收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备案;临床研究项目总结报告需同时提交给医院临床研究中心备案。
    7.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可慧667058
    邮箱:cmxfnbjj123@163.com
                                                                                                 医务处
                                                                                             2023年8月1日

附件  申请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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