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博士后在站管理,不断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医院拟开展2023年下半年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1.考核对象:进站满1年及以上协议期内博士后(含外籍博士后)
2.考核内容:依据学校及我院博士后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对照博士后工作协议中规定的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已取得的成果,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设想。
拟出站人员,应全面总结汇报入站以来的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流程
1、考核方式:博士后汇报工作,医院组织专家组评议,根据实际情况,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
2.汇报考核流程
(1)合作导师介绍;如合作导师因出国等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到会介绍博士后在站期间工作情况。
(2)被考核人汇报工作情况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3)专家提问,被考核人答辩;
(4)被考核人员回避,专家集中评议;
(5)专家组形成考核意见。
三、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津补贴发放、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1. 中期考核结果合格的,正常享受国家、学校及医院的相关待遇。出站考核,根据业绩完成情况予以奖励。
2. 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规定考核次月起停发博士后津补贴,且须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退站处理。
四、 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 本轮考核的博士后按要求填报考核材料(附件1-2),电子版请于9月13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wyyykjk@126.com。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 考核初定于9月24日- 9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考核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存入博士后人事档案,请博士后本人务必重视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中期考核填报《温州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中期考核表》
(2)出站考核填报《温州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考核表》、《温州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3)业绩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申报人员博士后期间代表性的学术业绩材料,各类基本业务能力考核材料(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术研修证明材料等)、奖励证书、荣誉证书、教学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除论文论著外,其他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要求:论文须提供由学校/医院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项目须提供立项材料;奖励荣誉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著作须提供著作检索;专利须提供发明专利的授权证书及专利检索。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学科规划与科技处 林施施(664302)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