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23〕08号)规定,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启动了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专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部门、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案例,均可申请认定“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
二、推荐名额说明
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实行限额申报,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限报5项。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且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无需排序,需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并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
三、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二)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2。
(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本表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排序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3。
2.电子材料。
(一) 案例说明书。
(二) 作者授权书扫描件(手签)。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_温州医科大学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学校名称_申请人姓名。
四、其他
所有电子材料需在2023年10月22日(周日)12:00前上报至daiqi_queena518@163.com。纸质材料于2023年10月23日(周一)提交至1-4C11教育处。专家评审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戴琪
教育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