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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申领2023年“初级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江翰博 摄影: 编辑日期:2023-10-25 来源:教育处 浏览数:6112

转发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申领2023年“初级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通知》(详见附件1),请申领人员于11月15日前将材料上交至新院一号楼四楼C11教育处审核。

一、须准备材料

1.温医大2023年拟晋升职称人员各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获得情况汇总表(附件2),须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年度学分登记汇总表及各年度学分明细(登陆省科教管理平台查询打印);

5.2018年学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两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手机长号)。

二、注意事项

1.年度学分登记汇总表和各年度学分明细查询打印方法如下:

使用个人账号(人员编号或身份证号)登录省科教管理平台(https://cme.wsjkw.zj.gov.cn/)。

⑴年度学分登记汇总表:统计查询→多年度学分验证表→勾选多年度→导出PDF→双面打印;

⑵各年度学分明细:统计查询→打印学分登记表→选择年度→查询→点击“打印”导出PDF→双面打印。

2.因省科教管理平台维护,即日起至10月30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可登陆平台查询打印,其余时间全天开放。

3.填写2023年拟晋升职称人员各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获得情况汇总表须注意科室业务学习学分不超过5分(学分子类别为病例讨论会、多科室案例讨论会,大查房),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学分不超过5分(学分子类别为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

咨询:江翰博(663709)

 



教育处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关于申领2023年初级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通知.pdf

附件2:温医大2023年拟晋升职称人员各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获得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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