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门诊、体检安排及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我院2024年元旦、春节门诊、体检安排及放假如下:
一、门诊安排
1. 元旦
1月1日(星期一)开放节假日门诊。
2. 春节
2月10日(星期六)、2月11日(星期日)门诊暂停。
2月12日(星期一)至2月17日(星期六)开放节假日门诊。
二、体检安排
1. 元旦
(1)南白象院区
1月1日(星期一)体检开放。
(2)公园路院区
1月1日(星期一)体检暂停。
2. 春节
(1)南白象院区
2月10日(星期六)至2月13日(星期二)体检暂停;2月14日(星期三)至2月17日(星期六)体检开放。
(2)公园路院区
2月10日(星期六)至2月16日(星期五)体检暂停; 2月17日(星期六)体检开放。
三、放假
1. 元旦
1月1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2. 春节
2月10日(正月初一,星期六)至17日(正月初八,星期六)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上班,补2月15日(星期四)的班,2月18日(星期日)上班,补2月16日(星期五)的班。
节假日期间,各科室、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病人安全和生产安全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综合办公室、门诊部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