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劳模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浙江省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现就《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省总工会2024年浙江省劳动模范和浙江省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方案〉的通知》。
评选范围:卫健系统工会。
评选条件:要求有一定的基础荣誉,“原则上应具有市(厅)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荣誉基础”。市(厅)级综合性表彰奖励主要是指经省委批准保留的以省级工作部门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项目。获得过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的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可视同荣誉基础。国务院特殊津贴、集体奖项不能作为个人的荣誉基础,即要求具有市劳模荣誉或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人员结构:基层一线人员和专技人员(身份界定:机关事业的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包括副科)。
截止时间:1月22日(周一)上午8点前送报预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简要事迹及个人照片等资料电子稿至邮箱caomeipanjia@qq.com。联系人:姜忆柠 669436。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浙江省劳动模范和浙江省模范集体推荐评选工作有关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