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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春季)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报销的通知

作者:工会 摄影: 编辑日期:2024-03-11 来源:工会 浏览数:3129

根据我院关于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规定的通知(温医一院[2019]66号)文件,即日起受理2024年度(春季)男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相关事宜。请男职工携带子女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幼儿园保教费发票办理,并提供姓名、科室、终身码。受理地点:新院1号楼4楼B06室(工会),报销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注:春季学期接受男职工的子女保教费报销,秋季学期接受女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

工会
2024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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