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 国庆节门诊、体检安排及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我院2024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门诊、体检安排及放假如下:
一、门诊安排
1. 清明节
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门诊照常开放。
2. 劳动节
5月1日(星期三)至5日(星期日)门诊照常开放。
3. 端午节
6月10日(星期一)门诊照常开放。
4. 中秋节
9月17日(星期二)门诊照常开放。
5. 国庆节
10月1日(星期二)至6日(星期日) 门诊照常开放。
二、体检安排
1. 清明节
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体检开放。
2. 劳动节
5月1日(星期三)至5日(星期日)体检开放。
3. 端午节
6月10日(星期一)体检开放。
4. 中秋节
9月17日(星期二)体检开放。
5. 国庆节
10月1日(星期二)、2日(星期三)体检暂停。
10月3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日) 体检开放。
三、放假
1. 清明节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补4月5日(星期五)的班。
2. 劳动节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上班,补5月2日(星期四)的班;5月11日(星期六)上班,补5月3日(星期五)的班。
3. 端午节
6月10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4. 中秋节
9月17日(星期二)放假,共1天。
5. 国庆节
10月1日(星期二)至6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6天。9月29日(星期日)上班,补10月4日(星期五)的班。
节假日期间,各科室、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病人安全和生产安全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综合办公室、门诊部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