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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瓯越英才计划——瓯越工匠”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离退休办) 摄影: 编辑日期:2024-09-25 来源:组织人事部(离退休办) 浏览数:205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工匠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高端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引导激励广大技术技能劳动者和青年人才走技能成才之路,根据相关文件,现就开展2024年“瓯越英才计划-瓯越工匠”(以下简称“瓯越工匠”)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高端引领、竞争择优,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聚焦我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聚焦产业人才需求导向,重点在电气、鞋服、汽摩配、泵阀、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5+5+N”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的一线产业人才中遴选产生。

()入选人员中,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60%,“5+5”产业领域重点企业(人才指数前100企业,下同)经自主评价推荐程序的入选者不超过50名,重点选树各行业青年技术技能人才,鼓励推荐一定比例的女性技术技能人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瓯越工匠”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且在温全职工作2年以上,人员年龄和在职工作等计算时间点为20241031日。

()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地市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可不受高级工资格限制)且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技术技能类荣誉,或入选县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2.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称号;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选手,予以优先推荐;在带徒传艺、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有贡献,或培养选手在县级以上本职业工种技能竞赛成绩前三名;

3.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4.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的领办人,领衔一个3人以上技能人才团队;

5.在技能引领带动就业,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贡献,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效益;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推荐人选要重点面向制造业企业遴选,特别是省、市政府公布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未来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制造业亩均效益领跑企业、制造业首台()企业〕;5+5”产业领域重点企业可自主评价推荐1名年薪10万元以上的技师,经择优评定列入“瓯越工匠”项目并享受相关待遇。

()已入选省级各类高技能领域人才培养项目的人员,已入选《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4)》中E类人才()以上技能荣誉的人员,不予推荐。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一般不予推荐。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者于926日(周三)下午15:00前填写以下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cn/vm/hLD4i9n.aspx#,具体申报材料填写另行通知。联系人:组织人事部(离退休办) 张楚立 666951

组织人事部(离退休办)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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