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征集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咨询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决定开展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集中征集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权利及义务
浙江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是指纳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库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为浙江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专家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
(一)被聘任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在参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咨询、论证等工作过程中独立、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建议;
2.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获得相应劳动报酬;
3.根据本人意愿专家可提出辞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被聘任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管理规定,遵守省药监局对外聘专家的纪律要求;
2.秉承客观公正、严谨负责的态度对被咨询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等提出具体明确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3.签署保密承诺书,对咨询过程中所接触的资料、数据或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用于其它用途,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技术咨询工作,主动提出回避;
4.积极配合省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咨询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咨询意见;
5.不得以省药监局专家名义从事损害药品监管形象的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专家申请条件 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无违规失信和违纪违法行为;
(三)在医疗器械所涉及相关学科,如医学、电子、材料、 机电、声学、光学、药学、毒理、生物评价、生物统计等方面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 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调研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专业领域内的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在职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三、征集程序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浙江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推荐表》,并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发送到邮箱kyb@wzhospital.cn。征集工作截止到2024年10月28日16:30,联系人吴珊珊668503。
附件:
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集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的通知
2.申报表
科研部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