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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中医药)的通知

作者:陈雨晴 摄影: 编辑日期:2024-11-04 来源:科研部 浏览数:1652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为做好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紧扣《通知》选题范围,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围绕中医药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中医药科创体系建设、中医药学科人才评估、中医药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等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在选题范围内择优遴选推荐,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人的资格、申报项目的科研诚信与伦理等进行严格把关,避免重复申报,并按要求提供诚信承诺书。我院可推荐中医药软科学项目1含重大、重点、一般项目

(一)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省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能胜任重大决策研究任务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和顺利实施项目的保障能力。项目申报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如非项目申报单位全职研究人员的,应出具履约承诺(申报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承诺投入申报项目研究工作量占本人全时工作量的50%以上。

(二)申报书要求。项目申报书应紧扣选题范围,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实践性,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政策建议。

(三)限项要求。每位申报人作为第一申报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1-3位)不得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如果申报人已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应当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数合计不超过1项。

(四)审核要求。请项目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严格审核,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立项的,不予推荐;项目申报人近两年内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与申报的软科学项目属于同类主题或研究内容存在较高相似性的,不予推荐。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具体方式为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https://pm.kjt.zj.gov.cn),点击“科技计划”-选择“其他”,进入后点击“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申报”进入填报系统。

(二)材料要求。申报人通过网络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申报人及申报单位承诺书签章扫描件。各单位按限额申报数择优组织推荐,请归口管理单位下载系统生成的项目推荐汇总表及承诺书,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形式审查。申报人应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凡申报材料与选题无关,出现偏题、离题等情况的,不予推荐。申请表中应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时间安排

申报人11617:00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https://pm.kjt.zj.gov.cn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医院科研部 陈雨晴 68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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