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我院202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周三)放假1天。
二、春节
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五、周日)放假,共6天。
三、清明节
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
5月1日(周四)至4日(周日)放假,共4天。
五、端午节
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
10月1日(周三)至6日(周一)放假,共6天。
节假日期间,各科室、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病人安全和生产安全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综合办公室(法务部)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