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卫生管理研究专业人员年度学习和课程学习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深化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卫生管理研究专业人员年度学习和课程学习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绩点获取
2025 年度个人申报晋升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在聘任时 须至少取得 10 个绩点积分。绩点积分可通过个人自主学习、单位课程项目学习、线上平台学习等方式取得。新设立的临床研究专业职称可参照执行。
(一)通过个人自主学习取得。
完成以下学习或取得以下学习业绩,每年最多可计5个绩点积分。
1.当年以第一作者发表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论文1篇或出版 卫生管理研究学术专著、译著、专业教材1部(编委以上),
可计 5 个绩点积分。
2.当年主持卫生管理研究项目,省卫生健康干部人事人才重点示范项目,可计5个绩点积分。
3.当年主持卫生管理研究县级以上科研项目、教学项目、政府委托项目1项,可计5个绩点积分。
4.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在学习期内,每年可计5个绩点积分。
5.外出参加学习一个月及以上,可计5个绩点积分。
6.参与卫生管理研究相关课程授课,录制视频课件,并纳入卫生管理研究线上课程平台的,可计5个绩点积分。
7.经单位认定参加与卫生管理相关的选派学习、外出培训,
或取得卫生管理研究相关业绩的,每项可计1个绩点积分。
(二)参加卫生管理研究课程学习项目取得。
完成卫生管理研究课程项目学习,每项可授予3个绩点积分。卫生管理研究课程项目是指由单位申报,经各级主管部门
审核通过后,报省卫生健康委遴选公布的项目。
(三)参加卫生管理研究课程平台线上学习取得。
通过省卫生管理研究课程平台完成线上学习,每项可授予 2个绩点积分。
二、有关要求
(一)做好卫生管理研究课程学习组织实施工作。
组织卫生管理研究专业人员参加卫生管理研究课程学习项目及线上平台学习,做好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人员绩点积分登记工作(登记表见附件1),对绩点积分进行严格审核认定,每年度进行汇总,并做好备查。
(二)做好年度卫生管理研究课程学习项目申报。
充分发挥本单位卫生管理资源优势,组织单位领导、卫生管理职能部门、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具备较高学术造诣和管理水平的双肩挑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课程内容可多样化,主要包括高质量发展、行政管理、创新转化、人事人才、公共卫生、临床研究等,课程绩点可用于申报晋升卫生管理研究、临床研究等专业职称使用。项目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8 个学时,授课老师不少于4名,培训人员不超过200人,接收外单位培训人员不少于 1/4。
省级单位申请课程项目每家不超过 5 项,每个项目每年举办次数不超过 2 次。
三、报送及联系方式
申报卫生管理研究课程项目请填写《课程学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课程学习项目申报表》(附件3),于2025年1月7日前一式两份报组织人事部(1-4A04)。联系人:黄洁,661366。
附件:
1.绩点积分登记表
2.课程学习项目申报汇总表
3.课程学习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