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浙江省临床研究指导中心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和第三批浙江省临床研究骨干人才培训的通知





接上级通知,为加强我省临床研究⻣干人才培养,提高全省临床研究水平和质量,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临床研究⻣干人才培训计划的函》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和第三批浙江省临床研究⻣干人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第二批:2025年8月-9月,共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个阶段。
第三批:2025年10月-11月,共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个阶段。
(一)理论培训
第二批、第三批:2025年8月1日-8月31日,通过“浙卫培训学习”平台,完成线上理论培训。
(二)实践培训
第二批:2025年9月1日-9月30日:6家高水平研究型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具体承担实践培训,学员选择其中1家培训基地完成培训,具体地点以各培训基地通知为准。
第三批:2025年10月1日-11月30日,6家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具体承担实践培训,学员选择其中1家培训基地完成培训,具体地点以各培训基地通知为准。
注:标准班需完成2周的实践培训,提升班需完成1个月的实践培训,需脱产。
二、培训费用
理论培训免费,实践培训根据各培训基地项目收费标准确定费用(具体详询各培训基地联系人)。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自理。此次培训我院按进修走OA流程。
三、培训对象
培训学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浙江省内三级医疗机构的在职人员;
(二)拥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备2-3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三)主持市厅级以上科技计划 1 项以上;
(四)持有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培训证书的优先。
四、报名方式
2025年7月11日-20日,参培意向人员通过“浙卫培训学习”平台“临床研究培训”模块完成报名。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报名人员请发送学位证书、GCP证书以及立项文件至董晶莱(短号:670271)钉钉,并将申请表签字交至121-51临床研究办公室。
另外需注意的,培训学员应按照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请各学员务必与科主任确认可脱产的时间后再行报名,不得无故请假、旷课。对于因非不可抗力,而无法完成学习任务的培训学员,省临床研究指导中心将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备案,取消该学员培训资格;同时,省卫健委会酌情核减其所在地市或省级单位培训学员名额,此名额调整将直接影响学员所在科室后续临床研究培训计划的申报资格。
浙江省临床研究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和第三批浙江省临床研究骨干人才培训的通知.pdf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临床研究骨干人才培训计划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