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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6 年度省疾病预防控制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翁明昶 摄影: 编辑日期:2025-07-17 来源:科研部 浏览数:111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不断提升我省疾控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助力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先行,根据《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省疾控局启动2026年度省疾病预防控制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计划主要支持与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研究类型,以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应用研究和管理政策研究为主,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支持方向

(一)重点项目。

根据我省疾控工作实际需要,2026年度省疾病预防控制科技计划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基于多源数据的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模型研究,传染病监测数据标准化研究;2.新发、突发、输入性重要传染病的流行规律、疾病负担、综合防控策略研究,多病原的快速确证与溯源技术研究;3.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数智化防控、新型诊断技术研究;4.针对伤害疾病负担,聚焦重点人群开展重点伤害类型风险评估与干预技术研究;5.新污染物、生物毒素等检测新技术研究,环境暴露对人群健康影响及机制研究;6.人工智能技术在监测预警、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应急、实验室管理、卫生监督领域的应用研究;7.重点疫苗针对性疾病的新型疫苗评价、免疫策略优化和防控技术研究,重要传染病新型疫苗和抗体药物研发及技术体系研究;8.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研究;9.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能力提升及关键技术研究;10.疾控联合体模式研究。

(二)一般项目。

1.省疾控局主管业务相关方向:包括传染病防制、公共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免疫规划、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地方病防治、学校卫生、伤害预防和控制、实验室检验检测和生物安全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政策研究等。

2.省疾控局非主管业务相关方向:包括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与危险因素评估、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食品安全风险因素检测与评估、职业卫生、辐射防护等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相关方向。

 

三、申报人要求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目研究工作的疾病预防控制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项目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立项项目研究。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鼓励中青年疾病预防控制科技人员积极申报。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申报手续不完备;

2.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3.研究内容不符合计划资助范围的;

4.同时申报2 项及以上项目的;

5.相同申报内容同时申报其他政府资助科技计划的或已获得其他政府科技计划资助的;

6.近5 年有学术不端记录的;

7.近3 年获本计划立项但未签订项目任务书的。

 

四、申报单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面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医疗卫生单位和高校,其中医疗机构限公共卫生科、感染科、院感科、护理部等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相关科室的人员牵头申报(伤害预防和控制方向允许临床科室申报)。一般项目中,省疾控局非主管业务相关方向的项目申报仅面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鼓励省、市、县(市、区)疾控机构联合申报。各地市、省级单位申报项目中,40 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的项目应不低于40%

(二)科研条件。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疾病预防控制研究基础,能够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技术支撑等保障条件,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

(三)经费配套。重点项目全部纳入资助项目,按照每个项目不高于3 万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资助,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性拨付。一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纳入资助项目。对无资助的立项项目,项目依托单位配套和申报人自筹经费须达到3万元。

结合去年情况,非疾控直属医疗单位获批立项的省疾控项目多无经费资助。请各项目申请人填报《浙江省疾控一般科研项目自筹经费承诺书》(以下简称《自筹经费承诺书》,见附件4)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和经费负责人签字,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一份留档保管,一份提交至科研部。如获立项,将按《自筹经费承诺书》自筹经费,项目负责人务必确保项目建账前原自筹渠道经费充足。

(四)管理要求。申报单位是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对所有在研项目加强过程管理,对于保障不力、疏于管理的项目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省疾控局将核减下一年度推荐项目名额和立项数。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强化验收环节的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验收结果与后续各类科技项目申报、人才项目推荐等挂钩。

(二)预期成果。不简单把论文作为产出成果,不夸大预期目标,鼓励防控策略、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以及专利、技术标准等产出,支持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基层常用防控技术方法的推广应用作为重要产出指标。项目结题前须将项目采集或加工数据以电子表格形式归集至浙江省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对归集的数据资源进行详细登记,主要包括数据名称、数据字段说明、数据来源、地域范围、时间范围、采集对象、采集方法等,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诚信伦理。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伦理准则,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学术不端行为,不受理可行性报告重复率高于30%的申报项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需获得伦理审查同意申报证明材料。

  涉及人体伦理的项目请在2025年7月25日前填写附件3“医学临床科研项目及伦理审查申请表(临床研究)”电子版,以附件发送电子版至钉钉(吴嘉澍),材料名称注明:“2026年省疾控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姓名+科室+项目名称”(需与申报书信息一致),无须提交纸质版。联系人及电话:吴嘉澍,676601。

  涉及动物研究的项目须在系统中上传负责人或成员“动物实验证书”(需2020年以后获得)。

(四)生物安全。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技术研究的,须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须提供相应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明。向国外提供生物样本资源和信息的,应按要求取得国家科技部门备案。

(五)廉洁规范。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 号)要求,严禁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项目立项资格。

 

六、申报要求

(一)限额申报。省疾控局分配我院今年推荐名额限15项,其中青年项目要求不少于6项。

(二)申报时间。因申报项目限额,我院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下午18:00整。

(三)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个人用户通过项目申报引导链接地址(https://www.msttp.com/xm),选择“疾控项目”进入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首页,录入身份证号、手机号和验证码,登录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新注册用户必须通过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登录系统。

2.单位初审。申报单位按要求对申报人的资质条件和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审核,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或核减推荐立项名额。

3.项目推荐。各单位根据限额数量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推荐项目的质量将作为下一年度分配推荐名额的重要依据。

4.项目评审。省疾控局将委托省医学科教中心组织统一评审,后续按程序确定立项项目后发文公布。

 

七、其他事项

(一)每个推荐项目须缴纳服务费200 元,具体请登录申报 系统查看。

(二)科研部联系人:翁老师,668567。

 

 

科研部

2025 年7 月15 日

 

 

附件1: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

附件2:一般项目可行性报告(模板)

附件3:医学临床科研项目及伦理审查预审申请表 (临床研究)

附件4:省疾控项目自筹经费承诺书

附件5:2026年度省疾控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科研诚信承诺书(新).doc

附件2:一般项目可行性报告模板.doc

附件3:医学临床科研项目及伦理审查预审申请表 (临床研究).docx

附件4:省疾控项目自筹经费承诺书.doc

附件5:2026年度省疾控项目申报常见问题FA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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