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丨我院成为浙江省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单位






根据《浙江省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方案》,5月17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公布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单位名单,我院成为浙江省35家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接收端试点单位之一。
自3月中旬,我院启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工程的前期工作,温州市财政局、税务局、档案局领导赴我院调研。分管领导、院党委副书记陈行汉部署成立了由财务处、信息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处等职能处室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将会计档案电子化、票据综合管理平台作为财务管理信息化的重要任务。
据悉,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旨在通过统一技术规范、统一结构化数据标准推动电子凭证开具、接收、入账全程数字化、无纸化,是打造数字医院的重要基础,也是提升医院业财融合深度与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的重要契机。通过建设,我院将实现财务报销、入帐、归程的全程无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