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孙东东教授来院作《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专题讲座





为深入学习《民法典》,进一步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安全与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有效减少医疗损害和医疗纠纷的发生,7月25日下午,我院特邀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来院作《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立法变化的学习与应用专题讲座。讲座由副院长张纯武主持,副院长吴高俊,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住院总、质管员、规培生等现场参会。
孙东东教授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对《民法典》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条款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解读,并从法律的各个视角就日常诊疗活动中如何依法行医、履行告知义务、规范执业行为、树立证据意识等多方面提出独到的见解和建议。孙教授特别强调全院医务人员一定要牢牢树立“以医院名义行医”“院荣我荣、院衰我耻”的意识。
孙东东教授的讲课内容深入、丰富,幽默诙谐,又发人深省,对医院管理及医务人员的日常诊疗工作都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张纯武高度肯定了此次培训讲座的内容,强调系统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全院医务人员进一步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核心医疗制度,遵守执业规范、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从而保障医疗安全,更好地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