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根据全继委办发〔2022〕13号文件《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浙继委办发〔2022〕1号文件《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7月16日至8月31日我院开放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网址
申报网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账号与密码共用,不允许修改。
二、项目定位
项目须整合专业领域内国家级权威专家等学术资源,面向全国学员,省外学员优先,以提高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为目的。
三、项目要求
1.项目总体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原则;项目设计要注重针对性、可行性和创新性;坚持公益性原则。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既往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新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且必须承担项目授课任务。
3. 我院授课教师在项目师资占比应不低于50%,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学时。
4.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鼓励到西部省市举办项目。
5.项目内容须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不得弄虚作假。
我院将于9月1日至9月5日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与预评估。
我院联系人:江翰博663709;高秋琦678007
附件1:浙继委办发〔2022〕1号文件《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相关表格
教育处
2022年7月18日
浙继委办发〔2022〕1号文件《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