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部(公共卫生部)
科室简介
(一)负责依法执业管理(含医师执业、放射诊疗、母婴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等),部分医疗证明(含出生医学证明、保外就医病情鉴定)管理。
(二)负责医疗技术准入工作,限制类医疗技术管理,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
(三)负责医师处方权限管理;医师定期考核;临床诊疗培训;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外院专家来院会诊/手术管理,远程会诊管理;医务人员学术任职管理;落实主诊医师负责制;负责医疗进修生的接收和培训管理。
(四)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包括医疗相关制度的制定和监管;医疗流程的制定和优化;协调组织重大抢救和多学科病例讨论;合理用药管理;合理用耗管理;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日间手术;多学科诊疗(MDT)管理;院内VTE防治;临床用血管理;器官移植;罕见病诊疗项目等。
(五)临床重点专科;区域医疗中心;相关质控中心申报和管理。
(六)负责协调院内外各项医疗任务;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落实各项公共卫生任务,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和防治,食源性疾病、慢性和死亡病例监测报告,职业暴露管理,院内健康教育等;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和卫生帮扶工作。
(七)负责部分伦理委员会管理和项目审查工作(含药物、科研、器官移植)。
(八)负责职工保健与就医、职工病假和工伤管理、职工计划生育管理;负责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含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管理和环保局辐射安全培训管理)。
(九)负责组织干部保健和司法鉴定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务部(公共卫生部)主任:暨玲
医务部(公共卫生部)副主任:张向阳
医务部(公共卫生部)副主任:沈天洁
医务部(公共卫生部)副主任、人才办副主任(兼):徐仁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