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网络普法培训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于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开始实施。经研究,拟于4月下旬组织开展普法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管理人员、卫技人员和工勤服务人员、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重点内容解读。
三、培训时间:
4月28日-5月9日
四、培训方式
参加培训人员先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点击“生物安全”,授权后可收看在线授课视频。上级部门将统计参会记录,请大家务必关注学习。(详细操作见附件)。
附件:1.培训课程安排
2.操作方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