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温州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温州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总工发[2020]1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温州工匠”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名额
在我市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经典产业中在温从事技能(技术)工作一般要求10年(含)以上的一线在岗的职工。以各县(市、区)、产业工会认定命名的工匠为主要遴选对象,注重与“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融合。
2020年度拟认定“温州工匠”30名,入选2020年“浙江工匠”人选将直接作为“温州工匠”一并认定。
二、认定基本条件
“温州工匠”的申报对象,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刻苦专研、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年龄须60周岁以下(有突出贡献并仍在一线工作的可不受年龄限制),且在一线岗位从事生产、技术和研发等工作,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对标全市乃至全省处于一流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体现领军作用。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和经验带领团队解决疑难和实际问题,或在技能岗位上创造了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热心参加名师带徒活动,乐于向青年职工讲授理念、传授技艺、教授经验,影响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三)作出突出贡献。在所属工种或行业中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工艺、技能、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在解决关键性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重要成果,为本单位、本行业作出卓越贡献。
(四)竞赛成绩优秀。在全国、省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技能(技术)水平得到公认。
三、认定程序
温州市总工会联合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市总工会(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
(一)人员申报。可通过单位推荐、社团推荐、个人自荐等不同方式进行申报。
(二)资格审核。申报结束后,由市总工会组织专家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初审入围人员,并通知入围对象准备3分钟VCR展示素材。
(三)专家评审。市总工会组织专家对初审入围人员进行复审,形成“温州工匠”候选人名单,提交给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对“温州工匠”候选人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温州工匠”人选公示名单。
(五)社会公示。“温州工匠”人选公示名单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公示。
(六)审定命名。根据公示情况,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2020年“温州工匠”人选,并颁发证书、奖杯。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认定导向
1.坚持向制造业技能人才倾斜。优先推荐制造业中的一线技术工人,特别是长期在一线技术岗位从事传帮带等工作以及在技能(技术)岗位工作时间比较长、有深厚积淀的技能(技术)人才;
2.坚持向杰出技能人才倾斜。优先推荐各级技能大赛中优异成绩获得者,以及各政府部门颁发的技能奖项获得者;在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经典产业中,优先推荐国家级、省市级具有行业领军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工艺美术大师;
3.重视技能创新引领。优先推荐创新型人才,特别是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领域有突出贡献、取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技术创新成果的,以及在技术攻关、技能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二)加强宣传和服务
1.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各单位和各级工会要在认定活动中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体,挖掘“温州工匠”身上故事,诠释工匠品格,宣传工匠精神,通过视频或图片等多种传播形式,扩大工匠的社会影响力。
2.关爱“温州工匠”的成长和发展。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和提升平台,优先安排“温州工匠”参加各类高层次的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在评先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温州工匠”。
3.发挥“温州工匠”的传帮带作用。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鼓励和支持“温州工匠”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和各类带徒传技活动,带动全市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五、报名要求
(一)申报单位、社团或个人登录温州工会网(www.wzgh.org)和“温州工人”微信公众号的“温州工匠”认定专栏了解活动相关信息,并携带申报人申报表、身份证明、岗位从业年限证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曾获荣誉、主要成果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所在县(市、区)总工会或市总工会申报。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至7月30日。
(二)各级工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商当地组织部、人力社保、经信等部门后,至市总工会。
六、其他说明
请申报人于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送工会蔡灵丽。
联系人:蔡灵丽 665270
院工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