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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消防器材实操培训通知

作者: 摄影: 编辑日期:2023-04-26 来源:保卫处 浏览数:1836

       通知:为深刻吸取浙江武义“4·17”火灾、北京丰台“4·18”火灾教训,请各科室在4月26日至4月28日(8:00-16:30),组织人员到南大厅广场河对面开展消防器材实操。联系人:潘晓丽657480。【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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