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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度浙江省检验诊断及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叶建中 摄影: 编辑日期:2023-11-21 来源:科技处 浏览数:3056

浙江省检验诊断及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2021年获批立项。本实验室长期致力于检验诊断技术及转化研究,利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医教研优质资源,从临床实际问题出发,充分整合基础、检验、临床等各学科专家,强调以“临床检验诊断技术”为抓手、以“转化研究”为核心的发展方向。

本着“开放、共享”的原则,实验室将设立开放基金,积极寻求与各地优秀专家学者进行不同形式的合作研究。本次开放基金将受理检验诊断及转化研究领域的项目申请。

一、基金资助范围

开放基金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强调研究内容的创新和特色,优先资助与研究中心当前研究方向互补性强、支撑作用突出的研究。

本次基金主要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 病原微生物耐药和致病靶点发掘及转化研究;

2. 遗传突变致病性分析工具构建和基因突变机制及转化研究;

3. 新型生物标志物的生物学功能和机制及转化研究(新型生物标志物主要聚焦肿瘤、重要脏器纤维化方面);

4. 其它检验诊断与转化研究方向的重大研究内容。

二、申报类型

开放基金包括一般和青年项目两类。

1. 一般项目:着眼于提升实验室应用基础研究、突破浙江省支柱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以牵头承担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高水平科研成果为目标培养期为2年,资助额度为10万元/

2. 青年项目:着眼于资助具有自主创新潜质的青年教师、医生或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创新活动,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和发表高水平文章为培养目标培养期为2年,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员应是非本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员;

2. 申请的课题应与实验室的研究领域相关,并有明确的创新性、重要的学术意义及应用前景,有切实可行的技术线路和研究能力;

3.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资助申请。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须出具由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信。与实验室前期有过合作关系、或在实验室从事访问交流的研究人员优先资助;

4. 申请者不能同时主持两项(及以上)实验室开放基金;

5. 课题经费主要用于实验材料费;

6. 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实验室和申请者所在单位共有。

7. 基金资助的课题结题原则上要求

1一般项目:发表SCI论文1-2篇,以下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1、中科院分区1区以上或影响因子大于101篇;2、中科院分区2区以上或影响因子大于52篇。论文单位信息标注浙江省检验诊断及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名称(参考格式:Key Laboratory of Clinical Laboratory Diagnosis and Translational Research of Zhejiang Province, 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 Wenzhou, Zhejiang, China同时论文的致谢部分标有Supported by Key Laboratory of Clinical Laboratory Diagnosis and Translational Research of Zhejiang Province (Grant No: 2022E10022)其中至少有一篇论文署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第一单位

2青年项目:发表SCI论文1篇,中科院分区2区以上或影响因子大于5论文单位信息标注浙江省检验诊断及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名称(参考格式:Key Laboratory of Clinical Laboratory Diagnosis and Translational Research of Zhejiang Province, 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 Wenzhou, Zhejiang, China同时论文的致谢部分标有Supported by Key Laboratory of Clinical Laboratory Diagnosis and Translational Research of Zhejiang Province (Grant No: 2022E10022)署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第一单位。

四、申报程序及项目管理

1. 申请者下载开放基金申请书(详见附件),按规定格式填写,将申请书打印,一式三份,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2. 申报截止日期:2023121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 申请的课题经实验室初审后,再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项目批准后申请人必须与实验室签订合同,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

4. 开放基金经费使用原则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内科研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温医一院【201951号)。项目立项后,将单独发送报销指南给项目负责人;

5. 实验室将对开放基金的经费使用和研究进展实施监管和定期检查。如发现资助课题研究中断,无法进行或未按要求使用课题经费等情况,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批准同意后,可暂停或取消经费使用;

6. 课题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向实验室提交课题总结报告(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论文、发明专利、实验原始数据等),由实验室组织专家按合同指标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课题方可结题。结题总结和验收意见报送实验室备案。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院区浙江省检验诊断及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4号楼2楼医学检验中心)

邮编:325000

E-mail: jzye89@163.com

联系人:叶建中

联系电话:0577-55579716

【开放基金管理条例】浙江省检验诊断及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x

【开放基金申请书】浙江省检验诊断及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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