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五小”竞赛活动的通知





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十四五”全国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总工办发〔2021〕12号)要求,深入开展“助推温州全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示范区、全国数字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劳动和技能竞赛”,推进《新时代温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职工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市总工会、市委互联网企业工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联合开展2023年度“五小”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注重增强职工岗位创新能力,注重解决一线问题,注重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注重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助力我市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版。 二、主要内容 以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大职工在投身以温州“5+5”产业为主导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取得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在我市城市建设中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服务流程、创建服务品牌所取得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立足岗位创新取得“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应用实践后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成果;围绕改进工艺、节能环保、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产品质量和优化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并被采纳实施的先进操作法等为内容开展活动。 本次全市拟征集职工先进操作法60个,职工技术创新成果60个,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10个;拟创建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20家,优秀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10家。 (一)职工先进操作法 我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生产(工作)实践过程中,总结提炼出的已被推广应用的工艺要领和工作方法,且符合下列条件: 1.解决技术难题,改进操作流程、工艺流程,使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具有应用和推广价值的; 2.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向同类岗位推广和普及价值的; 3.具有独创、高效、科学、实用等特点,易于掌握的。 (二)职工技术创新成果 我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中,整体应用一年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推广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自主研制开发或经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研发的新产品、新工具、新材料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3.在技术改造、改进现有设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技术创新成果,不列入评选范围: 1.创新成果有权属争议,且申报时尚未解决的; 2.创新成果完成人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论的; 3.创新成果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 4.历年温州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和省科学技术奖或行业科学技术奖及以上的; 5.其他不得参加申报的情形。 已获得历年温州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可申报2023年温州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三)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 各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申报对象需符合《温州市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人员结构合理:具有3人以上创新团队构成,成员技艺精湛、贡献突出。工作室负责人原则上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系市级及以上劳模。 2.保障设施完善:具有功能明确的固定场地、必要经费、办公设施和硬件设备。 3.工作制度健全:已有效运行1年以上,具有较为完善的组织体系,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和计划、人才培养制度、激励政策等制度,并与单位生产经营、科研技术等工作相互融合。 4.工作成效突出:有重大技术发明或者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或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和技术攻关中,发挥关键作用、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5.项目实施正常:工作室每年有本单位或外单位委托的创新项目,且实施项目的内容、时限、要求、考核标准明确,经费有保障,实施完成情况正常。 优秀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在已命名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中择优选树,着重突出近一年来工作成效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情况。 三、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温州市总工会、温州市委互联网企业工委、温州市经信局、温州市科技局共同组织,并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五小”竞赛活动。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温州市总工会。 四、评审流程 1.申报推荐。主要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各县(市、区)、市各产业(系统)工会逐级上报。申报时须填写相关申报表,并附有效证明材料。对于职工先进操作法和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项目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审核筛选。各县(市、区)工会联合当地网信办(互联网行业党委)、经信局、科技局,按要求对本辖区内的申报对象进行筛选和审核,确定上报项目内容。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专业评审和实地考察,形成各项目候选名单。 4.评审委员会审议。项目候选名单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后,报市总工会党组审议通过,确定各项目公示名单。 5.社会公示。公示名单在温州市总工会官网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6.审定命名。根据公示情况,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各项目名单,并颁发证书或奖牌,给予奖励。 五、其他事项 1.各地各单位要结合立功竞赛、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人先锋号创建等活动载体,积极拓展“五小”活动参与面,推动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深入开展。 2.各地各单位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及筛选工作,严格掌握各项目申报条件,突出岗位创新,坚持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确保各项目成果的先进性。 3.各地各单位根据《2023年度“五小”竞赛活动名额分配表》,填写相应申报表,并于12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报送市总工会,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表可登录温州市总工会官网(http://www.wzgh.org/)资料下载栏下载。 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工会 2023年11月30日
温总工发〔2023〕39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五小”竞赛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