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和卫生管理研究项目立项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需求导向和结果导向,引导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聚焦临床实际问题,通过医研企协同攻关,开展疾病诊疗技术相关的研发和转化,2025年度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将加强主动设计,在全省范围征集立项建议的基础上形成需求清单,遴选后制定重大重点项目和卫生管理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现就立项建议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一)重大重点项目主要面向国家卫生健康重大战略需求、医学发展前沿、临床诊疗关键技术等,结合“315”科创体系建设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的重点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打造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重大科创成果。
(二)卫生管理研究项目主要面向省域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需求,围绕卫生健康管理领域的难点堵点,开展重大政策研究或管理创新研究,形成一批较为成熟的政策建议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新模式。
二、征集范围
(一)重大重点项目立项建议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四大慢病(心脑血管病、癌症、呼吸和代谢疾病)防治、慢病防治综合示范、重大传染病防治、常见多发病防治、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大新药创制、前沿生物技术开发应用(含细胞治疗、基因治疗)、脑科学、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研发评价和应用示范、区域生物样本库建设、医疗大数据分析和医学人工智能开发应用等,开展可能实现重大突破的原创性研究。
(二)卫生管理研究项目立项建议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代医院精细化管理、未来医院建设、人文医院建设多院区管理、医学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建设、临床教学规范化建设、深化医防融合、县域健康共同体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等,开展重大政策研究或管理创新研究。
三、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资助额度约50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约15万元/项,卫生管理研究项目资助额度约3万元/项,要求申报单位至少按1:1落实配套经费,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不少于 1:5 配套。
四、征集要求
(一)立项建议要贴近临床诊疗和卫生健康管理实际需求,具有鲜明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能在周期内完成预期目标,临床研究类立项建议将优先考虑。
(二)立项建议要具备明确的绩效目标,除论文和专利外,能够形成重大突破性新技术、牵头制定国内外指南或标准、新产品获批进入临床试验等成果产出的立项建议将优先考虑。
(三)立项建议鼓励医研企联合创新、医工信交叉融合重大重点项目必须由医疗卫生机构牵头,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共同实施,鼓励省级及以上科创平台匹配平台研究方向提出重大重点项目立项建议。
(四)已获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资助项目或前期已申报国家立项需求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有负责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类在研项目、近5年有学术不端记录、3次以上被通报未在国家临床研究备案系统登记临床研究项目、曾负责的重大重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得申报。
五、请建议人填写附件《立项建议表》,于5月15日前发送至wyyykjk@126.com。
省卫健委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白洁 刘怡 联系电话:0571-87709394、87709062
医院联系人:陈雨晴 680185
附件:项目立项建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