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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怡婷 摄影: 编辑日期:2025-01-07 来源:科研部 浏览数:937

各科研人员: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部署要求,我院将20241224日至202518开展医学科研诚信自查工作:

(1)自查对象: 全院医学科研人员;

(2)自查范围: 2021101日以来发表的论文

(3)自查方式:1)登录国家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医学研究登记备案系统,网址:https://www.medicalresearch.org.cn/,用户名为手机号码,密码为终身码或姓名首字母(小写)加下划线“_123456例如zs_123456),如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科研部2选择“项目负责人”的角色;3)找到左侧成果管理模块,完成论文的认领、管理及自查工作(具体详见附件1“使用手册”);自查后需导出自查表后签字,扫描后上传系统。4)系统自查截止时间:18日前完成,逾期将不能再提交或撤回。

    4)自查整改工作步骤:

第一步:科研人员对照医学科研人员存量论文自查样表(见附件2),对发表论文全面自查,包括但不限于1)论文相关原始实验记录;2)科研人员使用实验仪器;3)参加实验讨论等的记录;4)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验情况;5)投稿及与期刊编辑沟通论文发表的记录;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记录。

   第二步:科研人员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技文献存在买卖论文、数据,套取财政(单位)经费、代写代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学术处理措施,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第三步:所在单位将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并根据过错情况,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予以处理。

5)科研部联系电话:17815772621,668503,618612

 

附件1:科研诚信自查模块使用手册

附件2:医学科研人员存量论文自查样表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科研部

20241224

附件1:科研诚信自查模块使用手册.pdf

附件2:医学科研人员存量论文自查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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