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
为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以及《温州医科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温医大党【2020】43号),结合学院医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度在编在岗且承担指导学生的后期专任教师、专职科研、研究生导师及医院处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和等级:
(一)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温州医科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之规定,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10个方面。
(二)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原则上,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出现《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所列负面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三、考核流程:
(一)由教学部、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牵头组织本次师德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名单及我院科室设置归类考核片组,考核片组分为内科片组、外科片组和其他片组。每位老师登录医院钉钉系统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个人日常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和对他人的评价投票。根据票数计算总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对应的分值分别是100、70和40分),按总分排序拟定考核初步意见和等次(其中优秀不超过25%)。对拟作出师德考核不合格结论的,考核工作办公室将告知当事人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经集体研究,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等次。
(二)上述师德考评结果上报医院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师德考核最终意见和考核等次。上报组织人事部(离退休办)存档,同时上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相关事项按照温州医科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和我院年度考核相关通知执行。
五、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
(一)2025年1月10日前,每位考核片组老师登录钉钉师德考核系统开展投票。
投票路径:
1)打开“钉钉”,点击页面底部中间部分的“温附一”,在“行政管理”板块中找到“师德考评”。
2)系统会自动判断评价人员所在片区,点击页面中的“评价”按钮即可开始评价。
3)对每位人员进行评价(点击“优秀”或“合格”或“不合格”,系统默认为“合格”),最后点击提交。
(二)2025年1月15日前:教学部将根据“师德考核投票计分表”和“师德考核测评表”统计考核结果并上报医院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审核。2025年1月18日前上报结果至组织人事部(离退休办)存档,同时上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方式: 教学部 夏凯愉 684122
教学部 李 洁 663821
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 赵光举 650236
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 金扬帆 678025
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部、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