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非卫生专业中级职称(不含卫生管理研究)评聘报名工作的通知





自2025年起,非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路径由原温医大统一评审改为经医院初评通过后,再报送至相关主管部门终评。现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5〕70号)、《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 号)等文件精神,请2025年度准备申报非卫生专业中级职称(含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工程系列、实验员系列等)的非后期老师人员,在2025年7月15日(下周二)前完成相关材料提交,组织人事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非卫生专业中级职称院内初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非卫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温医一院〔2024〕81号)规定及各系列职称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本专业继续教育学时条件要求,完成本专业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三)评聘结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
(二)个人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参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申报、提交。
(四)提交的学历、论文、科研、继续教育等各类材料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06月30日。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申报方式
1. 申报人员请在院外网OA系统中提交“工作流程-新建流程-中级职称报名表”流程,填写《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并将纸质版递交至院组织人事部1-4A03。
2. 统一使用智慧人事管理平台申报(具体方式详见附件3),登录后逐项填写个人信息、科研论文、业绩专业技术工作实例表等业绩档案材料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3. 请于7月15日(下周二)前完成OA流程、智慧人事系统填报及纸质材料递交。
注意:因各专业上级主管部门终审时间不同,院内初审通过后,请务必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浙江省政务网 “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系统内个人网上申报提交,逾期该系统会自动关闭不可提交。详情请关注企业微信号人事平台相关职称系列推送。
联系人:任思嘉 661007,黄 洁 661366。
组织人事部(离退休办)
2025年7月9日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非卫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