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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浙江省危重症智能化救治及生命支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2-08-19 来源:学科规划与科技处 浏览数:4430

浙江省危重症智能化救治及生命支持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2020年获批立项。本实验室秉承“源于临床,归于临床”的理念,长期聚焦ARDS,AKI,DIC,Severe Shock,SAP,Sepsis等危重症的救治与研究。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宗旨,实验室将设立开放基金,诚邀各地优秀专家学者进行不同形式的合作研究。本次开放基金将受理危重症研究领域的项目申请。

一、研究方向和资助范围
    开放基金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强调研究内容的创新和特色,优先资助与研究中心当前研究方向互补性强、支撑作用突出的研究。
    本次基金主要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危重症发生发展,炎症凝血变化,微循环复苏等研究
2.临床危重症智能化救治体系研究
3.远程危重症监测支持信息系统及材料硬件研发
4.循证医学认知思维及医患伦理人文研究
5.临床转化研究

二、申报类型
开放基金包括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旨在聚焦国家、区域重大需求和实验室科技发展规划,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科学研究工作,以牵头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为培育目标。培养期为3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项;
2.一般项目:着眼于提升实验室应用基础研究、突破浙江省支柱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以牵头承担浙江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浙江省高水平科研成果为目标。培养期为2年,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
3.青年项目:着眼于资助具有自主创新潜质的青年教师、医生或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创新活动,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争取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和发表高水平文章为培养目标。培养期为2年,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应是非本院人员;
2.申请人应从事医学专业及相关交叉研究领域,申请的课题应与实验室的研究领域相关,并有明确的创新性、重要的学术意义及应用前景,有切实可行的技术线路和研究能力;
3.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资助申请。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须出具由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信。与实验室前期有过合作关系、或在实验室从事访问交流的研究人员优先资助;
4.申请者不能同时主持或参与在研两项(及以上)实验室开放课题;
5.课题经费主要用于实验材料费和分析测试费(这两项之和应为课题经费总额的80%以上);
6.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实验室和申请者所在单位共有。申请者公开发表的论文要署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单位信息需标注浙江省危重症智能化救治及生命支持重点实验室(参考格式: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Treatment and Life Support for Critical Diseases of Zhejiang Province,Wenzhou 325000,Zhejiang,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同时论文的致谢部分需标有Supported by 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Treatment and Life Support for Critical Diseases of Zhejiang Province (Grant No:2021E10016)。
7.基金资助的课题结题原则上要求:
(1)重点项目:发表SCI或SSCI论文1-3篇,且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15分,其中至少有一篇中科院二区及以上的文章署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第一单位;
(2)一般项目:发表SCI或SSCI论文1-2篇,且其中至少有一篇中科院二区及以上的文章署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第一单位;
(3)青年项目:发表SCI或SSCI论文1篇,且影响因子大于3分,署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第一单位。

四、申报程序及项目管理
1.申请者下载开放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按规定格式填写,将申请书打印,一式三份,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2.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9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的课题经实验室初审后,再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项目批准后申请人必须与实验室签订合同,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
4.开放基金经费使用原则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内科研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温医一院【2019】51号)。项目立项后,将单独发送报销指南给项目负责人;
5.实验室将对开放基金的经费使用和研究进展实施监管和定期检查。如发现资助课题研究中断,无法进行或未按要求使用课题经费等情况,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批准同意后,可暂停或取消经费使用;
6.课题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向实验室提交课题总结报告(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论文、发明专利、实验原始数据等),由实验室组织专家按合同指标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课题方可结题。结题总结和验收意见报送实验室备案。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院区
邮编:325000
E-mail:zhangzhengzheng@wmu.edu.cn
联系人:张铮铮
联系电话:15957722197

关于发布2023年浙江省危重病智能化救治及生命支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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