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职工疗休养活动启动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职工疗休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升职工疗休养获得感,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健康休养权益,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职工疗休养实施方案》(温医一院[2020]74号)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浙江省、温州市疗休养相关文件,现就2022年我院职工疗休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1、医院在编在岗职工(新进职工次年起享有该权利)
2、原则上每年按照处室、科室(病区)疗休养对象的20%比例申请参加疗休养。优先考虑即将退休和年资较长的职工、各类先进人物及特殊需要照顾的人群等;科室疗休养名单需经科务会讨论后确定;已上报疗休养的科室名单见(附件1),暂未递交疗休养名单的科室请于5月底前将(附件2)填写签字后递交工会。
3、符合疗休养条件的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时,需提早3天通过OA申请,确定疗休养时间和地点,由科室或病区审核后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后报工会,该审批表作为员工参加疗休养的依据归档,人事部门按本审批表进行假期报备。
二、疗休养范围和时间
因疫情原因,目前暂时不启动温州市外疗休养线路,本次推送的2022年疗休养地点为温州市域疗养基地,采取分段式疗休养的方式,要求2022年12月12日前完成。疗休养活动可以分时段疗养,总计次数不超2次,总计疗养天数不超过5天(其中医院额外提供不超过两天的公休,多出天数周休、公休、节休来补,优先用周休),每人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年。职工需告知旅行社准确出行时间,由旅行社购买人身意外险。
三、疗休养组织方式
本次疗休养采用自由行(详见附件3)形式。由员工自行与旅行社联系,疗养后,旅行社将消费清单发给职工签字确认,工会核对无误后由工会与旅行社统一结算。当年参加过疗休养活动而经费有结余时作清零处理,超支部分自理。
四、疗养承办单位及疗养联系人:
温州国旅旅游有限公司
林爱蕾 13567793989 (微信同号)
沈小青 13958970531 (微信同号)
王 春 15858538083 (微信同号)
五、其他
1、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参加分段式疗休养的职工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安排。严禁套取现金等行为,一经发现,相关旅行社取消合作资格,职工个人取消本年度疗休养资格。疗休养过程中应配合好疗养的工作,互相照顾,顾全大局,有事务必事先与旅行社取得联系。职工身体如有特殊疾病要视情况自己决定是否参加,若隐瞒病情,在疗休养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2、高度重视疗休养安全。树立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餐饮安全、疫情防控等放在疗休养活动中的第一位,落实防范措施。按照防疫有关要求,做好出行的自我防护。职工必须持有健康码绿码,或者近期核酸检测正常方可参加疗休养,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