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开展省级卫生健康科技专家库信息更新和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支撑我省卫生健康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决定开展省级卫生健康科技专家库信息更新和专家征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专家信息更新。已入库专家(见附件1)请及时更新个人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所在单位、职称、职务、研究领域、荣誉奖励等有变化的信息。
(二)专家征集入库。请各单位对照专家入库条件(详见附 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入库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资质、 职称等证明材料。
二、征集方式
(一)信息更新操作。请专家登录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全程管理系统(https://kj.wsjkw.zj.gov.cn/),登录后进行个人信息修改。
(二)征集入库操作。专家登录上述平台,注册后提出入库 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审查通过后正式入库。
三、入库条件
专家入库时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敢于抵制影响秉公履职的行为和现
象,客观公正,作风民主;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 65 周岁 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 科技评审咨询工作;
3.无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行为。
(二)专业条件
1.科研型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 领域开展研究工作 5 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验收 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第一完成 人)。
2.临床型专家。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带头人或后备带头 人,或在中华医学会/省医学会相关分会担任副主委及以上职务。
3.管理型专家。担任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科 研院所科技职能部门负责人超过 5 年,具有丰富的卫生健康科技 管理经验,熟悉卫生健康科技研发或成果转化工作。
4.财务专家。担任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科研 院所财务部门负责人超过 5 年,并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 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卫生健康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请各位专家于 5 月 9 日前完成此次信息更新和专家征集工作。
联系人: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杨再峰、嵇剑彬
联系电话:0571-87708967、 87709394
学科规划与科技处
吴珊珊
联系电话:668503
附件1:已入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