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第八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增强教师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争做新时代“大先生”,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原则上要具备教龄不少于5年、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并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评上浙江省师德标兵、温州市师德楷模荣誉的教师不在此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名额
学院推荐1-2名。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教育者形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充分展现我校教育工作者良好形,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和“六要”标准,自觉爱国守法。
(二)品德高尚、潜心育人,育人成绩普受赞誉。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模范践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言行雅正,廉洁自律。坚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三)学识扎实、敬业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坚持以勤勉的态度、钻研的韧劲、创新的精神投身教育教学工作。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奉献。
(四)在符合以上条件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有突出先进事迹,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2. 在教学、育人、科研方面取得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
3. 近5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奖励、荣誉称号;
4. 在教学、育人、科研方面有明显创新举措、创新成果。
(五)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阶段(4月23日前)。根据评选条件,请各位申报老师填写推荐表,在广泛推荐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院确定推荐人选报送学校。
(二)展示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学校在新闻网、官方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平台介绍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展示。
(三)评选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学校进行联评,评审拟定“师德标兵”人选并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批准。
(四)宣传阶段(6月下旬至9月)。运用多平台、多形式对获评“师德标兵”的教师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教师争先创优。
五、报名方式
请申报老师将推荐表和照片(一张免冠标准照;一张生活照,像素2000以上)于4月23日前报送第一临床医学院办公室,报送地址:新院1-4C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880165@qq.com。联系人:孙夏春子,联系电话:670612。
第一临床医学院办公室
2022年4月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第八届“师德标兵”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