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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温州市十大劳动者匠心 领军人物”寻访活动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2-03-10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浏览数:4550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劳动者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建设宏大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温州市总工会决定开展“温州市十大劳动者匠心领军人物”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访范围和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我市经济建设、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及其他社会各阶层的温籍职工或在温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我市“重要窗口”建设、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数字化改革、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等重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拥有高超技艺或重大发明创造,在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并具有广泛社会认可度和群众美誉度; 
    3.各行业各领域领军人物,并为温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业绩;
    4.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或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其他人才也可作为重点推荐对象。
原则上离退休人员和已获得2021年“温州市十大劳动者匠心领军人物”不参与申报。
    二、寻访程序
    (一)寻访发动阶段。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集团工会在本辖区、本系统内进行广泛发动、逐级寻访、大力宣传。
    (二)推荐初审阶段。申报对象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由个人自荐和社会团体举荐。申报时须填写2022年“温州市十大劳动者匠心领军人物”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网络评选阶段。通过投票页面,广泛发动市民、网友参与其中,选出自己心目中的“温州市十大劳动者匠心领军人物”。
    (四)认定宣传阶段。组织专家综评,认定“温州市十大劳动者匠心领军人物”和提名奖(若干个),公示后予以宣传。
    三、报名要求
    院工会按要求对申报对象事迹材料进行初审,请需要申报的职工于3月16日下午16:30前将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身份证、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主要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449326149@qq.com;联系人:蔡灵丽,665270。

附件:1.2022年“温州市十大劳动者匠心领军人物”申报表
2.2022年“温州市十大劳动者匠心领军人物”汇总表


                                  温医大附一院工会
                                   2022年3月9日

附件 167-下载


附件 168-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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