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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1-10-15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浏览数:4437

   根据省医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浙医师协〔2021〕78号)文件精神,将于11月27日举办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附件中的文件,以科室为单位于10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医务处:①人员汇总表 ②报名表 ③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工作年限证明 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医师类)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技师类)。联系人:金绿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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