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启动2022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2022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共分为三类。
(一)省部共建计划。为进一步集聚科研资源,突出重大领域主动设计与重点攻关,今年省部共建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合并实施,按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主要领域包括:新冠变异病毒防控、严重心脑血管诊治、消化道高发恶性肿瘤治疗、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急危重症综合救治、老年人功能退化性疾病诊治、儿童肥胖代谢疾病干预、口腔高发疾病技术产品等。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超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本计划主要面向40周岁以下具备较好发展潜力的人才,培养青年人才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对551人才工程和各类人才计划培育对象优先支持。
(三)面上临床研究和应用计划。内容主要涉及临床研究应用、新技术产品研发、适宜技术培育推广等,面向全省自主申报,要求选题内容新颖、结果导向明确、技术方案可行。临床研究应用项目突出培育作用,鼓励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研究;新技术产品研发项目突出研发转化要求,支持科研人员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究;适宜技术培育推广项目鼓励山海协作、医共体等基层单位申请,促进规范化诊治技术和适宜技术应用评价研究。
二、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5日启动申报,我院申报截止时间7月28日。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通过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转化平台(http://www.msttp.com)申报,可在线填报并上传可行性报告。
(二)项目初审。项目依托单位是项目申报和初审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审核把关,督促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名额分配
省部共建重大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院限额3项。
五、申报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进行填报,申报的项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是项目实际负责人。其中省部共建项目的申请人应具备高级职称。
(二)经费配套要求。立项资助的项目,我院将给予1:1配套经费支持;立项无资助的项目,我院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不足部分需由项目申报人自行承担,请填报《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经费承诺书》(见附件5)
(三)预期成果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不简单将论文作为产出成果,不得夸大预期目标,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新标准、诊疗方案、临床指南等产出。
(四)诚信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规定,申报项目经科研标书查重,重复率高于30%的项目不予受理,申请人近五年有学术不端记录的,不得申请。
(五)生物安全要求。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技术研究的,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
①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请于2021年7月22日前将人体伦理审查材料(附件2)提交至医务处(新院1号楼4-A07室),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提交材料包括:1)电子材料(详见附件2):《医学临床科研项目及伦理审查申请表》发送至医务处邮箱wyyylunli01@163.com,邮件名称备注“2022年省医药卫生项目申报+姓名+科室”;2)纸质材料:《医学临床科研项目及伦理审查申请表》(以纸质版为准,需项目负责人签字)提交至医务处郑旭勇。
注意:人体伦理批件上的项目名称须与省报浙江省医药卫生的项目名称完全一致。是否受基金资助及名称写:“是,浙江省医药卫生项目申报“
联系人:郑旭勇,联系电话:661659,邮箱:wyyylunli01@163.com。
②涉及动物资格证明申请,请于2021年7月22日前提交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附件3)和方案申请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邮箱:wyyydwzx@163.com,格式为“2022年省医药卫生+姓名+科室”,纸质版(签字)交到实验动物中心(医院东门公交总站进站口),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林镯 669831,邮箱:wyyydwzx@163.com。
(六)申报材料要求。所有项目均需上传可行性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研究条件证明。省部共建项目还应提供纸质查新报告、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一式10份)。
(七)如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人当年一次申报两个项目的;
2.以往有不良记录(承担的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逾期不验收或近3年有中止);
3.申请人主持的在研项目已有2项及以上或在研省部共建项目超过1项;
4.同一个项目或相同内容今年同时申报其他省级科技计划的;
5.项目的主要内容超出申报指南或已获其他项目资助的。
六、其他事项
每个申报项目须交纳项目服务费200元用于专家评审,各项目申报人可经由“院内网-综合业务-个人账户”提交“申报项目评审费”,由科技处统一将评审费缴(汇)至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朱颖辉,联系电话:0571-87709130;省医学科教中心 林仁智,联系电话:0571-87709122;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60号211室。学校联系人:黄锦杰,86689747
我院联系人:翁明昶,55578565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学科规划与科技处
2021年7月14日
附件1:2022年度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医学临床科研项目及伦理审查申请表 (临床研究)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实验动物中心动物实验研究方案申请表
附件5: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经费承诺书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实验动物中心动物实验研究方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