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1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访者相关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二、接受单位与导师
接受访问学者的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以及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硕士点学科导师。
三、资助标准
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经费由学校从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中统筹列支。
四、管理考核
为配合接受学校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结业考核表》(附件4),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选派人员要严格按照接收单位防疫规定接受相关检测,根据疫情形势合理安排访学时间。
五、申报流程
1、访问学者申请人员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推荐表》(见附件2),打印一式4份,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交校人事处师资科签署意见。
2、访问学者申请人员将《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推荐表》4份送交给接受访学的导师和管理部门签署意见,领回3份交至所在学院。
请申报人于7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推荐表》一式4份和《2020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见附件3)报送院组织人事处1-4A03,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wyyyrcs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陆翔 558522 徐舒扬558527
组织人事处
2020年7月9日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doc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推荐表.docx
附件3:2020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附件4: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结业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