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制度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对现有规章制度开展全面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以医院名义制定并发布,旨在规范医院管理工作的各类文件。需要清理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发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二、清理依据、标准
1.跟上位规范相抵触、不一致(上位规范包括现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情况。
2.不符合医院发展形势,或者存在新旧制度不一致等情况。
三、工作进度安排
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工作原则,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制定并在全院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
1.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22年10日19日-11月9日)
各部门应确定一名具体联系人,于10月19日(明天)前报党政办,11月9日前完成并填写《制度梳理统计表》报党政办,同时报送文件电子版,联系人:姜忆柠669436,王晨骢669276。
2.第二阶段:审查及沟通、反馈(11月10日-12月10日)
3.第三阶段:清理结果的公布(12月20日前)
清理工作结束后,凡是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医院管理工作的依据。
党政办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