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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3-03-23 来源:学科规划与科技处 浏览数:2519

    为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打造高素质人才团队,根据国家《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2023年度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团队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层次
    中医药创新团队分为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和传承创新团队,团队主要由医学领域的科研创新人才组成,在开展中西医联合科研创新攻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较好工作基础和未来发展前景。
    团队层次分为创新团队和培育创新团队,创新团队重点面向国家创新团队打造我省优势队伍;培育创新团队重点面向地市培育特色队伍。
    二、申报领域
    以人民健康重大需求为牵引,围绕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主要任务和中医药科创高地建设重点,经专家综合遴选,2023年中医药创新团队建设领域为结直肠癌、创伤性骨病、慢性胃病、脑血管病、糖尿病、肝胆胰炎性疾病、创面疾病、老年心肺疾病、周围血管病、肛肠疾病、五官疾病等。每个领域布局建设1―2个创新团队,同时,在市级单位择优建设5―10家培育创新团队。
    三、建设目标
    (一)开展中西医结合循证评价研究。依托现有成熟西医队列或迭代建立中西医结合疾病新队列,纳入中医诊断、治疗、干预和随访等数据,开展高水平循证研究,形成高质量的中西医结合临床诊治证据。
    (二)协同开展高水平临床研究和技术攻关。以重大临床需求入手,开展中西医协同高水平临床、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充分利用代谢组学、基因组学、生物信息学、数据科学等前沿技术,建立中医药+跨学科研究体系,形成支撑临床发展的关键技术突破。
    (三)构建紧密协作性团队。构建多学科融合、中西医协同、老中青结合的创新团队。培养一批既掌握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又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的多学科交叉创新素质和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中西医临床研究青年人才培育。
    (四)建设专业化技术平台。引进建设国内外一流、能够阐明中医药原理的先进科研技术平台,形成技术领先、特色鲜明的独特优势,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促进医教研产协同创新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有机结合。
    (五)打造临床品牌示范。通过团队建设,能够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的理论、技术、临床疗效上形成良好品牌效应,丰富拓展学科内涵外延,在中西医结合临床服务、科技创新、中医药传承等方面形成若干标志性成果。
    四、申报要求
    (一)单位要求。每个团队合作单位不超过4家,其中牵头单位1家、参与单位不超过3家(应含市级单位1家),牵头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参与单位可为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应有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在所申报重点领域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人员要求。团队总人数一般在25人左右,团队带头人1人,后备带头人3人,团队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中至少有1人为中医药人员,博士应占总人数50%以上(培育团队的博士应占总人数20%以上),45周岁以下人员应占总人数40%以上,交叉创新团队中医药人员应占20%以上,传承创新团队中医药人员应占30%以上。此外,药学、生信等人员应不少于总人数15%。
    (三)带头人要求。60周岁以下(国医大师、院士70周岁以下),其中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带头人近5年牵头承担在研的相关领域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2项或牵头承担相关领域国家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1项,团队带头人为院士及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的,予以优先考虑;传承创新团队带头人近5年牵头承担在研的相关领域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1项,团队带头人重点面向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中医临床优秀人才、杰青和中医药重大科研平台基地的学科带头人等。培育创新团队带头人近5年牵头承担相关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1项。
    (四)单位及设区市配套要求。牵头单位能为团队配置专门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提供技术平台建设经费不少于300万元。按实际到位的专项财政经费,各市配套经费不低于1:1,各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1:3。
    (五)其他要求。已是创新团队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的,本次不再申报,其他人员在去年申报创新团队时已使用过的成果不再重复使用。
    五、支持政策
    省卫生健康委对每个团体给予专项财政资助,符合条件的团队优先推荐局省共建中医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团体带头人及其他成员优先纳入“杏林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建设期间对团队择优支持局省共建重大项目。同时,协商大院名校与团队共同培养博士后人才。
    六、考核要求
    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应完成以下重点考核指标3项以上,培育创新团队可适当降低要求。
    (一)主持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二)筹建国家级科研基地或国内领先的共性关键技术平台,促成重大合作项目或成果落地,科研转化经费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
    (三)建设中西医结合专病数据库和临床科研样本数据库(1000人以上),包含中医证候、诊断、治疗、干预等相关数据,有效融合现有西医疾病队列,建设标准化数据质控体系。
    (四)招收培养博士后1―2名/年,主办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引进1―2名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五)团队成员所在单位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开设团队研究领域相关的中西医联合门诊不少于1个,建立中西医多学科会诊机制,开展团队人员互聘双聘不少于3人。
    (六)在团队合作研究领域取得重大显示度成果,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被国内外学术媒体广泛报道。
    七、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由单位组织开展遴选申报,填写《中医药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团队所有成员签字和单位审核、公示后上报。
    (二)单位推荐。每家省级医院可推荐1个创新团队(不可推荐培育创新团队);各市可推荐1个创新团队或培育创新团队,已建设市级创新团队的,可新增1―2个;院士和国医大师牵头申报的团队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请各地各单位要对申报团队严格把关,按牵头单位归口管理途径,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三)评审公布。省卫生健康委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选名单,予以公布。
    八、其他要求
    各科室请于4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yykjk@126.com,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医院科技处联系人:叶炬(665861)
    省卫健委联系人:郑名友、杨庆芳,联系电话:0571-87709140

                                                                          学科规划与科技处
                                                                           2023年3月23日

中医药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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